根据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14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的通知》〔研究生〔2014〕2号〕文件精神要求,按照化学与化工学院2014年硕士研究生录取办法,结合我院实际情况,本着择优录取、保证质量的精神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经过严格的体检、心理测试和复试,并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决定拟录取李华龙等31名同学,现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公示期十天(2014年4月11---21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映,联系电话:0555—2311551,电子邮箱:xlwang@ahut.edu.cn。
监督电话:0555-2311731(研究生院),电子邮箱yjsb@ahut.edu.cn。
化学与化工学院
2014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