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工业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安徽工业大学2025年工程类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通知》和《安徽工业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工作管理办法》(安工大〔2021〕38号)文件要求,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复试专家组进行综合考核,现将申请人综合考核结果进行公示,成绩如下:
公示期:2025年5月27日-5月29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署名向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请,异议材料上需注明本人联系电话并签署本人姓名。联系人:洪老师;电话:0555-2311551。
化学与化工学院
2025年5月2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