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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学院零汇报制度

日期:2016-11-16  来源:   点击:

化学与化工学院“零汇报”制度

为了及时了解、掌握学生在校期间的动态信息,保证学生的正常学习和生活,规范我院学生宿舍管理,为同学们营造一个良好的宿舍风气,强化学生干部的责任意识,现特制订化工学院“零汇报”责任制度。

一、我院学生应当自觉遵守《安徽工业大学学生住宿管理规定》,每晚于2230前回到宿舍准备就寝,如遇特殊情况无法按时返回的,应当提前向班长请假。

二、对于夜不归宿同学的管理实行分级负责制,责任追究到各级负责人,具体规定如下:

1、由寝室长负责统计每天晚上2230后未回归寝室的同学,将未按时回归寝室同学名单在当晚2250前上报给班长。

2、各班班长应在次日早晨8点前对本班未按时回归寝室同学进行再次确认,若发现夜不归宿者应当及时直接将名单报告给年级辅导员。

3、对于家住本市的学生,每周周日至周四晚必须在寝室就寝,周五、周六晚可回家住宿,但应当向班长请假,经请假回家住宿的同学,班长可不再上报该生名单。辅导员应定期或不定期向回家住宿的学生家长核实该生情况。

三、对于未按时回归寝室同学或夜不归宿者,初次发现,以批评教育为主,屡教不改者,将对照《安徽工业大学学生住宿管理规定》,按照《安徽工业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且通报家长。

四、对于因特殊情况办理在外住宿手续者,不在此办法管理之内,但应自觉遵守学校的有关规定,安排好自己的学习和生活。辅导员定期或不定期了解学生的在外住宿情况,必要时应到学生租住处调查。

五、学院对各级负责人进行考核,对于工作认真负责,能及时准确上报信息的各级负责人进行表彰和奖励,并作为学生干部年度考核的主要依据。

六、本办法解释权归化学与化工学院。

化学与化工学院

2010-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