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这是中华文明几千年历史赋予中国的国家禀赋。中华民族是一个多元一体的大家庭,这是中国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的归宿。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道路,是我们党立足国情、尊重历史、顺应人心,在解决我国民族问题实践中探索出的正确道路。在中央统战工作会议上,习近平同志强调:“民族工作、宗教工作都是全局性工作。去年召开的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民族工作的大政方针和战略任务,各级党委要抓好会议精神贯彻落实,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
创造了处理民族问题的新模式
脚踏实地立足于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基本国情,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通过开拓创新使这条道路越走越宽广,这是习近平同志深刻阐释的重大政治原则。一个国家在解决民族问题上选择何种道路、采取何种模式,是基本国情、历史演进、经济社会状况、文化传统等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对此,需要站在历史唯物主义立场上,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中深刻认识和理解。只有深刻认识,才能在实践中坚定不移贯彻执行;只有深刻理解,才能在国际比较中坚定自信。
新中国成立60多年来,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经受住了国际风云变幻、国内曲折发展等重大考验,历史证明了这条道路的正确性、有效性。从世界范围看,一些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在处理和解决民族问题、种族问题、宗教问题、移民问题方面提供的“历史经验”是失败的,面对的现实挑战很严峻。而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在承认和尊重差异、缩小和消除差距的实践中创造了处理民族问题的新模式,展现了鲜明的中国风格和制度优越性。
民族问题在世界上具有普遍性,是需要长期面对的复杂问题。虽然我们探索出了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但仍需顺应发展要求、直面新的形势,从思想理论、工作领域、政策实践等方面拓展这条道路。在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进程中,民族工作出现了一些新的阶段性特征,面临的挑战更多、要求更高。因此,处理好民族问题、做好民族工作,必须从关系祖国统一和边疆巩固、关系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关系国家长治久安和中华民族繁荣昌盛这样的战略高度去认识和实践。
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制度保障。正如习近平同志指出的,一个国家在制度选择上,不能想象突然就搬来一座政治制度上的“飞来峰”。不能看到别的国家有而我们没有就简单认为有欠缺,要搬过来;或者,看到我们有而别的国家没有就简单认为是多余的,要去除掉。这两种观点都是简单化的、片面的,都不正确。我国解决民族问题的制度设计是民族区域自治,它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有机组成部分,是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正确道路的重要内容。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必须依法坚持和完善这一制度。对此,习近平同志明确指出,在政治方向上,坚持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在制度设计上,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工作主题上,坚持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在精神纽带上,坚持打牢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思想基础;在民族关系上,坚持各民族一律平等,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这是做好民族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
维护民族团结这条生命线
处理好民族问题、做好民族工作,是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正确道路的根本要求,核心是实现和维护中华民族大家庭的团结。民族工作是政治性、政策性都很强的工作。坚持从政治上把握民族关系、看待民族问题,必须坚持党的领导,这是民族工作成功的根本保证,也是各民族大团结的根本保证。只有坚持党的领导,才不会偏离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才能增进各民族对伟大祖国的认同、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只有形成人心所向、价值相通的认同,才能铸就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使中华民族凝聚为强大的命运共同体。各民族只有把自己的命运同整个中华民族的命运紧紧连在一起,才有前途和希望。民族工作就是要精心呵护、仔细守护、依法维护民族团结这条生命线,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在尊重差异、包容多样中实现中华民族大家庭各成员手足相亲、守望相助。
多民族是我国的一大特色,也是我国发展的一大有利因素。众人拾柴火焰高,各民族共同发展是中华民族繁荣昌盛的动力之源。在经济社会发展成就方面平等共享,有利于各民族人民在精神层面相互了解、相互尊重、相互包容、相互欣赏、相互学习、相互帮助。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离不开包括民族地区在内的广大后发地区的全面小康。而现实中,这些地区群众困难多、困难群众多,虽然呈现经济增速快于全国平均水平的发展态势,但与发达地区相比差距仍然不小。这些现实情况决定了全国同步进入小康不等于进入同一水平小康,这是我们必须面对的现实。只有实事求是,才能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不喊脱离实际的口号,不定好高骛远的目标,扎扎实实工作,让发展蹄疾而步稳,从制度层面保障加快发展、跨越式发展。
习近平同志指出,坚持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必须从实际出发,不断开拓创新。对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要坚持统一和自治相结合、民族因素和区域因素相结合,把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定落实好,抓住自治地方发展经济、改善民生这个关键。这是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根本指向。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必须解决好经济发展问题,这是发挥制度优势、增强法律保障、加快发展和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必由之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是包括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干部群众在内的各民族共同的梦,这是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依托。
做民族工作,说到底是做人的工作
习近平同志指出,做民族工作,说到底是做人的工作;民族团结,说到底是人与人的团结。做好民族工作关键在党、关键在人。民族工作是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正确道路开拓创新的载体。做好民族工作是民族事务部门的责任,也是全党、全社会的责任。特别是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各项工作都与国家统一和区域自治、民族因素和区域因素紧密相关,都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历史经验表明,新中国的成立、党的民族工作的全面开展,为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正确道路奠定了基石、打开了局面。这是因为我们党有尊重历史、符合国情、顺应人心的正确政策,有忠实贯彻执行这些政策的好干部。习近平同志指出,今天做好民族工作,同样要靠好干部。民族地区条件艰苦、形势复杂、任务繁重,只有做到明辨大是大非的立场特别清醒、维护民族团结的行动特别坚定、热爱各族群众的感情特别真诚,才能担当起党和人民赋予的重任。
民族工作是争取人心的工作,各民族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最直观的感受来自身边的党员干部,来自经常打交道的基层组织和基层政权。习近平同志指出,基层党组织是党执政大厦的地基,基层党员干部是这个地基中的钢筋。铸就这个地基要用“高标号的水泥”,巩固这个地基要有“百折不挠的钢筋”。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滞后,农牧业人口比重大,社会语言环境多样,宗教生活传统不同。使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正确道路的“大通道”通达基层村寨的条条“静脉”、输送到家家户户的“毛细血管”,是一项十分艰巨的任务。广大汉族和少数民族干部承担着富裕一方、团结一方、安定一方的重大责任,承担着慎重稳进、深入细微、精耕细作的繁重工作。习近平同志指出,这些地方的各族干部付出的辛苦和汗水更多,对这支干部队伍一定要倍加关心爱护。这种爱护不仅体现在工作和生活等方面,更重要的是充分信任,特别是注重发挥好少数民族干部的桥梁和纽带作用。要认真听取来自基层组织、党员干部在因地制宜、“一村一策”的实践中贯彻落实政策的经验与意见,对各项具体政策区别情况、准确把握、积极完善、稳妥实施。
(作者为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